財團法人護理人員防疫基金會-護理人員因工作感染傳染病慰問金申請辦法
一、目的依據本會章程第三條為提供護理人員因公感染法定傳染病之補助,特訂定 護理人員因工作感染傳染病慰問金申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對象:
(一)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護理師護士公會會員,因執行新興法定傳染病防疫 工作,致感染確診住院治療者。
(二)其他法定傳染病感染特殊個案,另以專案申請。
三、金額:
(一)感染新興法定傳染病住院治療者,每人慰問金新臺幣壹萬元整。
(二)因感染新興法定傳染病導致職業災害傷殘者,每人慰問金新臺幣伍萬元 整。
四、申請辦法:
(一)由個人或服務單位向本基金會申請。
(二)檢附「護理人員因工作感染傳染病慰問金申請表」及「住院診斷證明書」。
(三)申請職業災害傷殘慰問金者,需另檢附職業災害鑑定相關證明文件。 所有個人資料皆以密件處理,以維護個人隠私權。
五、申請慰問金案經執行長審查通過,呈請董事長核准後撥款。
相關細節財團法人護理人員防疫基金會 (tnfcdp.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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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慰問辦法者,可以自行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郵寄至基金會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70-1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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